首页 > 营养食谱 > 百科知识 > 【南京南站猥琐女童最新消息】南京南站猥琐女童后续 滑县猥琐事件始末

【南京南站猥琐女童最新消息】南京南站猥琐女童后续 滑县猥琐事件始末

来源:宝儿贝贝馆    阅读: 2.81W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南京南站猥琐女童最新消息,嫌疑人段某某的父亲与受害女童在当地妇联部门的陪同下返回家中,期间父女有说有笑。段父表示,是他教导无方,现在后悔不已。你怎么看?

南京南站猥琐女童最新消息:受害女童被养父带“回家”

近日,“南京南站男子猥亵女童”案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17日下午,嫌疑人段某某的父亲与受害女童返回家中,期间父女有说有笑,当地妇联部门人员也陪同左右,并不时为小女孩拍照。据其邻居介绍,该女孩是段某国在2009年左右收养的。“女孩好像是他亲戚的孩子,今年8岁,平时一家人经常外出游玩,感情不错”。在记者说到网络上疯传的照片时,段家的邻居说,“他们家就是那样,平时也没太注意这一方面,我偶尔去他家串门那小姑娘洗完澡都是光着屁股在家里跑的,再加上兄妹俩平时亲的很,这才出了这个事”如今,段父也多次在邻居面前表示,是他教导无方,没有太在意这一方面的家庭教育导致,现在后悔不已。

【南京南站猥琐女童最新消息】南京南站猥琐女童后续 滑县猥琐事件始末

南京南站猥琐女童案:专家分析(一)

放任养女被猥亵父母应担何责

段某某涉嫌犯罪案发,来自网友12日微博爆料:当天19时10分,众目睽睽下,一青年男子公然将同行小女孩抱坐在大腿上,做出不雅举动。小女孩完全不反抗,同行的两名中年人对此也视若无睹……

在本案中,段姓夫妇对未成年养女被性侵“视若无睹”等行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是否应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司法机关如何更好地保护被性侵儿童?8月16日,记者独家连线采访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

如起“帮助作用”,应按猥亵儿童共犯追责

有网友认为,“养父母在现场,默许纵容亲生儿子的猥亵行为,未尽到保护义务,应成立不作为的猥亵儿童犯罪……”

对此,佟丽华分析认为,网友保护女童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对女童养父母的行为定性,取决于侦查机关查明其在该事件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

“如果被猥亵女童的养父母起了‘帮助作用’,应按猥亵儿童犯罪的共犯论处。”佟丽华表示,依据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下称《意见》)第24条的规定,介绍、帮助他人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的,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的共犯论处。如果仅仅“视若无睹”,很难认定构成犯罪。

此处的“帮助”,佟丽华提醒说,不一定是“帮助实施具体猥亵行为”,可以广义地理解“帮助”。应该查明女童之前是否受到过性侵,如果以前受到过性侵,其是否曾经向养父母求助过,如求助过则要进一步查明:女童养父母对犯罪嫌疑人的性侵行为是否支持,对女童求助是否置之不理冷漠对待,或采用欺骗手段让其相信这并非侵害,或用其他批评训斥等方式对女童造成精神压力等。这些让段某某能在家中对女童形成“优势地位”,进而导致女童陷入“孤立无援境地”不得不就范的行为,均可构成法律上的“帮助”。

“未成年人被性侵的犯罪案件中,来自教师、亲属、朋友等熟人作案的占发案总数的很大比例,成年人性侵儿童往往利用的便是‘优势地位’、未成年人的‘孤立无援’境地。”佟丽华说。

【南京南站猥琐女童最新消息】南京南站猥琐女童后续 滑县猥琐事件始末 第2张


南京南站猥琐女童案:专家分析(二)

监护人存在性侵的,应无条件撤销监护资格

据报道,段某某一家系河南省滑县居民。滑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民政部门已就收养关系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核实。南京警方也已赶到当地进行调查。

如果收养关系成立,而女童遭监护人性侵,可否撤销其养父母监护资格?

“还是要依据刑事侦查的结果来判断。”佟丽华告诉记者,女童养父母如存在性侵行为或者构成猥亵儿童犯罪的共犯,理应无条件撤销其监护资格。依据是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2014年发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的规定:监护人性侵害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

“撤销监护人资格,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是保护未成年人最后的、不得不为的手段。”佟丽华说,在国际儿童保护方面,撤销监护资格的一般原则是,政府必须举证证明已尽到监督、教育责任,而监护人屡教不改。例外原则是,监护人如存在性侵害,应无条件被撤销监护资格。

“本案中,段姓夫妇默许性侵行为,即便其不构成猥亵儿童罪的共犯,如果政府有关部门评估认定其监护行为存在重大过错,其监护资格依然可能被依法撤销,被收养的女童应被送养、寄养到有爱心、健康的家庭进行监护。”佟丽华说。

被性侵的儿童报案,应立即刑事立案

就在南京南站猥亵女童案侦查的过程中,有网友举报称,网上流传“江苏刘老师,媲美欣”的性侵儿童系列视频。8月15日下午,“江苏网警”发布微博,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佟丽华对此表示,性侵儿童类案件是全世界公认的、犯罪行为发生后无被害人报案最多的一类刑事案件。考虑到被害人是无自卫能力、表达不清的儿童,一方面幼童家长要对孩子加强预防性侵害的教育,另一方面需要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

“建议公安机关参照我国‘打拐’中‘儿童失踪立即立案’的做法,一旦儿童报案被性侵,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佟丽华表示,刑事立案要求提供基本的事实证据。而儿童被性侵多来自熟人作案,幼小的儿童已受到身心伤害,其家长也往往羞于启齿,提供基本的证据对他们而言十分困难。“报案后立即立案”有利于尽快启动国家司法资源配置,尽早搜集证据、及时侦破案件。如后续搜集证据表明不构成性侵,可撤销案件。

“性侵儿童案件十分特殊,遭受性侵害的儿童需要来自全社会,特别是国家司法机关的特殊保护。”采访最后,佟丽华这样表示。

【南京南站猥琐女童最新消息】南京南站猥琐女童后续 滑县猥琐事件始末 第3张

南京南站猥琐女童案:网友评论

@不负流年 强烈要求警方调查孩子养父,孩子木讷的表情和父母若无其事的态度说明孩子在家里是长期受到猥亵的!太缺德了

@爱小米 呼吁好好给女娃做个身体检查,坚决不放过欺负过她的混蛋,另外建议取消这对夫妻的抚养权!感觉这种家庭长大对她的身心健康存在很大的威胁!我们的有关部门要保护未成年人,就得从根本彻底解决问题,而不是点到为止!因为这样做更加可能让坏人更加肆无忌惮,甚至心生报复,到头来,受罪的还是受害者!

@露露 希望看到后续报道!不要在新闻的热度一过就不了了之 请还给女孩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最高人民法院

@花仙子 这个女孩又会不会是被拐卖儿童呢,希望彻查!

@善见人美 请问下 能否把女孩接走,送到福利院什么之类的?如果继续待在那个家庭以后还会遭遇那样的事情

@兔宝宝 当众猥亵呢?不用判刑不用坐牢?那以后强奸了也行?只要妇联看着小女孩开心就行?

@朝明 :强烈建议国家立法,以阉割的形式处罚猥亵儿童的人!

@涛涛 段家的邻居说:他们家就是那样,平时也没太注意这一方面,我偶尔去他家串门那小姑娘洗完澡都是光着屁股在家里跑的。我的天,最恶心的事就是连邻居都觉得这很正常

@July 人家自己都认罪了,结果就是回家了。这罪认得真值,赶紧把监狱的人都放了吧,他们也都认罪了。

@河边长大的 这肯定是当地民政部门劝和的结果,一个10几岁的小女孩,人生观和价值观都没有形成,随便几句就哄着了,就不应该让当地什么民政部门插手

@肖晓 所以最后没有对猥亵者的定罪和帮凶的惩戒吗,因为和父亲有说有笑就证明一家感情和睦吗 所以大家如此积极举证都是白忙活了,以后遇到这种事情我们要说人家感情好,你就别管了吗?

@小绿叶  这件事情不能完!不只为滑县女童,还为千千万万的中国女童讨回一个公道!还她们一个安全健康的生存环境,不姑息任何一个伤害她们的人!

【南京南站猥琐女童最新消息】南京南站猥琐女童后续 滑县猥琐事件始末 第4张

孕前饮食禁忌
饮食常识
美食文化
饮食调理
中医养生
美食资讯
奶粉知识
四季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