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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

来源:宝儿贝贝馆    阅读: 6.9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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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西宁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

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西宁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 第2张

治疗项目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近视眼矫形术;

3、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西宁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 第3张

不予报销的范围

1、明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2、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肇事方逃逸的相关证明除外)、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负责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西宁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 第4张

报销比例

1、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55%。

2、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

门诊特殊病在一个年度内起付线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特殊门诊病种包括: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3、门急诊报销待遇。

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补助30%。

西宁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 第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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